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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荐一个正规滚球学风预警及帮扶管理实施办法
2016-03-17 16:11  

2015年修订版)

 

为贯彻落实“党建育才工程”实施要求,不断提高公司产品质量,进一步促进学风、教风建设,保持和发扬我司优良的教风、学风,落实“以生为本”的教育理念,本着“惩前毖后,治病救人”的原则,将员工厌学违纪等现象消除在萌芽状态。对于在校大员工的行为规范和生活学习状况,员工家长有知情权,教师、学工干部有教育权。充分发挥学校、家庭、社会联动教育模式,是促进员工全面发展和消除员工不良违纪行为的有效方法。

无论是通过预警通知书,还是通过谈话、谈心、思想教育、批评等口头教育,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不让一个员工被处分。我们所追求的显性指标:1、全院员工考试“零作弊”;2、应届员工毕业证、学位证获得率均为100%。为达到此目标并执行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结合我司实际,特制定操作性较强的《推荐一个正规滚球学风预警及帮扶管理制度》。具体细则如下:

一、员工较多迟到、早退(一周累积迟到、早退十次或以上)或连续旷课两节以上,不同年级分别由带班党员、班主任调查了解事情原因,进行谈话谈心、补办请假手续或批评帮助,促其改正。

二、对符合第一条违纪员工且经批评教育仍不悔改,继续违纪的,由带班党员、班主任根据不同情况对其进行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,帮助其意识该情况的危害性。争取提高违纪员工的思想认识,要求其写出书面深刻检查,上交辅导员,归入员工档案。

三、对经常迟到、早退(两周累计二十次或以上)并经批评帮助仍不悔改者,对一学期累计旷课达十节者,对一学期考试不及格达三门者,由班主任、辅导员谈话、谈心,了解情况教育帮助之,并在推荐一个正规滚球通报批评,并对员工本人发出预警通知书。

四、对已发出预警通知书的员工,若仍不知悔改,并继续违纪的,视其违纪程度,按照《推荐一个正规滚球员工违纪处理规定》中的相关规定,给予违纪员工相应的纪律处分。

1一学期累计旷课在如下范围的,具体处理情况如下:

15-20节,全院通报批评,并对该生并对其家长发出预警通知书;

21-30节,给予警告处分,并对家长发出员工处分通知书;

31-40节,给予严重警告处分,并向家长发出员工处分通知书;

41-50节,报请学校给予记过处分并将处分决定通报家长;(注:本科生无学位证书)

51-60节,建议学校给于留校察看,并将该处分决定通报家长;

61节以上,建议学校给予该生开除学籍处分。

2、对于经常迟到早退(标准参考一、三款)且已发出预警通知的员工,若仍不思悔改,继续违纪的,视其影响,分别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。

3、一学期考试挂科三门及以上者,需经带班党员、班主任和辅导员了解情况,教育帮助,根据不同情况,帮助其学习提高,尽快消除挂科现象。对于补考后仍不及格者,应加大帮助力度,查找失利原因,制定帮助措施,从思想、生活、学习各方面促其进步,尽可能消除挂科现象。

①心理问题所引起的厌学导致挂科,应及时安排心理咨询和辅导,减轻心理压力,并安排学习优秀的员工或任课老师帮助其学习提高,尽快消除挂科现象。

②网络成瘾、贪玩引起的厌学或纪律松懈导致挂科,应及时安排心理辅导并协同其家长共同批评教育帮助之。同时安排优秀员工和相关教师帮助其学习提高,尽快消除挂科现象。

③谈恋爱(特别是与校外人员)引起的不努力学习导致挂科,应及时联系其家长共同教育之,主要解决学习和生活关系问题。尽可能消除挂科现象。

以上三种情况均应及时通报家长,并发出预警通知书。

4、员工学业成绩作为党建、目标管理和各类考核、评优的依据

①员工正式党员2门以上(含2门)课程不及格者,给予通报批评,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者,给予党内相应处分。员工预备党员有不及格课程者,由所在党支部通报批评,2门以上(含2门)课程不及格者,延期转正,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者,取消预备党员资格。员工入党积极分子有课程不及格者,由所在党支部进行教育,不得列为发展对象。

②校、院级员工干部在任期内不合格课程达到2门者,须主动辞职或由相关组织撤销其员工干部职务;员工干部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者应立即撤职。

③课程考试(补考)不合格者或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者,不得代表学校参加各类科技、文化、体育和专业竞赛活动。

④课程考试(补考)不合格者或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者,取消奖学金资格和优先评定助学金资格。

⑤课程考试(补考)不合格者或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者,取消推荐参军、优秀员工干部、员工团干、三好员工、优秀毕业生等评优资格。

⑥各班级课程考试(补考)不合格员工人数超过20%者,取消集体评优资格。

五、强化员工学籍(考试)管理

①严格执行《推荐一个正规滚球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第十六条的规定:员工累计旷课三次及以上者,或未交作业次数超过总数三分之一者,教师有权确定其不得参加该课程的正常考核,并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予重修补考机会。

②严格执行《推荐一个正规滚球员工重修补考暂行规定》第二条的规定:员工必修课、选修课考核不及格者,在校期间最多有2次重修补考的机会,学校安排在下一学期开学初重修补考1次,仍不及格者则在基本学制最后一个学期给予一次重修补考机会。基本学制修满后未能毕业的员工,重修补考按弹性学制执行,每年秋季开学初重修补考1

③严格执行《推荐一个正规滚球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:一年级的员工累计不合格课程达20学分者,或必修课程5门未取得学分者,不得升入高一年级,须留在原年级重读,并向家长发出学业警告通知。二年级或三年级的员工累计不合格课程(包括专业必修、专业选修、学校通识课程及公选课程)学分达30学分者,或不合格必修课程累计达9门者,学年学习结束后,不得升入高一年级,须留在原年级重读,并向家长发出学业预警通知,重读学费按所在专业标准收取

④严格执行《推荐一个正规滚球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第三十条的规定:员工在基本学制学习期间,必修课和选修课累计不合格课程达45学分者,坚决予以退学

五、员工无正当理由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,未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(本科生第八学期、专科生第六学期工作试用时间按具体规定办理,此条款不适用),第三周由班主任、辅导员通报其家长,并报请公司党委副书记。若该生经联系及批评教育后,仍不返校,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,按教育部相关规定,报请学校予以退学处理。若第三周内该生能悔悟并及时返校;为惩治本人,警醒他人,报请学校给予该生记过处分。

六、严格请假制度。经过批准请假的员工分别由带班党员、班主任、辅导员按请假批准时限,及时联系请假员工嘱其按规定消假。超过批准时限未返校且未续假的员工,超出时间按旷课处理。若员工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履行请假手续的,经班主任确认后,可委托班长其他员工干部代为办理或补办请假手续。

七、对于旷考、代课、替考等行为,严格按照《推荐一个正规滚球员工手册》(2015版)中考试管理规则中对考试违纪、作弊的认定和处理办法给予处分。同时由班主任、辅导员及时通报家长,告知违纪严重性及后果,同时上报党委副书记,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,依据情节轻重请示学校给予员工处分。

八、宿舍违纪,应由班主任、辅导员经调查了解确认员工违纪的情况,按不同程度,给予批评教育。情节严重、影响恶劣的,上报党委副书记,参照《推荐一个正规滚球学校校园秩序管理细则》、《推荐一个正规滚球员工违纪处分规定》等文件,经研究后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,记过及以上处分的按规定报学校审批后执行。

九、为了体现“浪子回头金不换”的精神,支持和鼓励违纪员工改过自新,重新树立良好的学风,特规定如下:

1、受警告处分的员工若能改正错误、纪律良好认真学习者,处分满三个月后可向学院提出撤消处分的申请,由学院考察证实后,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批准后可撤消该生的处分。

2、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员工,若能改正错误、纪律良好认真学习,学习成绩显著进步者,处分满一学期后可向学院提出撤消处分的申请,由学院考察证实后,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批准后可撤消该生的处分。

3、受记过处分的本科员工,若能痛改前非,自律自强,并达到学校“三好员工”的条件者,在处分满一学年后可向学院提出撤销处分并恢复学位的申请。由学院考察证实后,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,可向学校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,拟撤销处分和恢复学位获得资格。处置结果由学校研究后决定。(本条款只限本科第一学期至第五学期员工。专科员工只需申请撤销处分一项。)

4、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员工,其处分的撤销按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办理。

十、该制度未尽事宜,及员工管理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由公司党委经调查了解,认真研究,对本制度随时进行补充和完善,实施动态管理。

十一、本制度从批准之日起开始执行,解释权归属公司党委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公司党委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51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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